唠唠资讯2025年09月20日 00:39消息,上海优化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消息,上海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相关政策的通知》。此次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税收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从政策内容来看,调整方向体现了对市场实际情况的灵活应对,有助于缓解部分居民的住房负担,同时也为未来的房产税征收积累了经验。这一举措在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合理住房消费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关于调整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相关政策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辖区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各税务分处:
为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及《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25〕417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以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均可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这一规定体现了城市对人才引进和住房需求的重视,有助于优化人口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反映出政府在推动人才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方面的积极举措。
(一)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第一套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二)在本市新购买的住房,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若将家庭所有住房面积合并计算,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则新购的住房暂不征收房产税;若人均超过60平方米,对新购住房中超出部分的面积,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并征收房产税。
二、持有本市居住证未满3年的购房者,其相关住房将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征收房产税。待其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对于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免税住房以及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已缴纳的房产税,可申请退还。
三、上述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对于已购买应税住房且符合上述暂免征收条件的购房者,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重新办理房产税的纳税信息申报与认定。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后所属期间多缴纳的税款,可申请退还。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5年9月16日
关于《关于调整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相关政策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一、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哪些?
1.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就业和生活的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2. 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
二、享受税收减免的住房和面积如何计算?
符合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买住房的条件,且该住房为家庭首套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对于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情况,若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按住房建筑面积计算)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则新购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若人均超过60平方米,对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房产税的征收。
三、购房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不满3年,如何享受税收减免?
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相关住房将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其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对于新购入的家庭第一套住房,在居住证持证期间已缴纳的房产税,以及新购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部分在居住证期间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以退还。 这一政策体现了对长期稳定居住和工作的居民的一种激励与补偿机制,有助于增强人才吸引力,促进城市人口结构的优化。同时,也反映出房产税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兼顾了公平与灵活性,既保障了税收的合理性,又为符合条件的群体提供了合理的退税路径。
四、符合已购应税住房条件的纳税人如何申请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减免?
购房人若已购买的应税住房符合暂免征收政策,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重新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的相关申报与认定。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后多缴纳的税款,相关部门将予以退还。 这一政策体现了政府在房地产税收管理上的灵活性和对纳税人权益的重视。通过允许符合条件的购房者申请退税,不仅有助于减轻其经济负担,也增强了政策执行的人性化与公平性。同时,这也反映出税务部门在落实政策过程中不断优化服务、提升治理能力的积极态度。
五、本通知的执行时间从何时开始?
因个人住房房产税实行年度征收,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