唠唠资讯2026年01月14日 20:57消息,换房退税政策延长三年,真金白银支持居民以旧换新,降低购房成本。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26年1月12日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3号),明确将现行换购住房个税退税政策再延长两年,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这一举措并非临时性微调,而是中央三部门在房地产市场持续承压、居民改善性需求释放动力不足背景下,主动打出的“稳预期、促流通、助升级”组合拳中的关键一环。
根据公告,凡在政策有效期内出售自有住房,并于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范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可申请退还出售该住房时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退税额度实行“按比例返还”机制:若新购住房成交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转让金额,则全额退税;若新购金额低于原转让金额,则按“新购金额÷原转让金额”的比例计算可退个税。值得注意的是,政策首次在正式文件中统一界定“现住房转让金额”即房屋实际市场成交价格,而非计税价格或评估价——这意味着税务执行口径更趋透明、务实,也倒逼交易双方如实申报,有利于净化二手房交易环境。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第三条设定的两项硬性门槛:一是“同一城市范围”,明确涵盖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含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既防止跨区域套利,又为都市圈内合理流动留出空间;二是强调“出售人须为新购房产权人或共有人之一”,从法律主体上杜绝“代持购房”“过桥交易”等规避监管的操作可能。这两项条件看似收紧,实则强化了政策精准滴灌的靶向性——它不是普惠式减税,而是真正服务于有真实改善意愿、具备连续居住与置业能力的中坚家庭。
在操作层面,公告第四条要求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及相关材料,经审核后办理退税;第五条则首次以部门联合公告形式,强制推动住建部门与税务系统建立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实时共享机制。这标志着房地产调控正从“政策出台”阶段深度迈向“协同治理”阶段——税收杠杆不再孤立运行,而是与不动产登记、交易监管、市场监管形成闭环。可以预见,未来类似政策落地效率将显著提升,而“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退税难、审核慢等问题有望系统性缓解。
当前,我国城镇居民户均住房已超1.1套,住房总量问题逐步让位于结构性矛盾,改善型需求正成为市场托底与升级的核心力量。此次政策延续,表面是税收优惠的延长,实质是国家对“卖旧买新”这一典型改善路径的制度性确认与长期支持。它不刺激投资投机,却切实降低刚需升级的成本与风险;不直接注资市场,却通过提升存量房流动性,间接激活新房去化与土地市场良性循环。在{}这个时间节点回看,这份2026年初发布的公告,或将被视作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下,财税政策从“控总量”转向“优结构”的一个标志性刻度。